小學生身高超標逛海洋公園門票比大學生還貴
兒童票究竟該以何為標準?
近日,上海環(huán)球港主題樂園一則消息引發(fā)關注:一位母親因孩子穿鞋身高超過1.4米(脫鞋未到),被認定不滿足用兒童票條件。這再次將兒童票判定標準——究竟該看身高還是看年齡——推上輿論風口浪尖。
記者采訪多名消費者發(fā)現(xiàn),當前國內兒童票判定標準不一,讓不少家長感到困惑和不解。
在浙江上大學的余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。她計劃暑期帶剛滿10歲的妹妹去天津某海洋公園游玩。按照公園的購票規(guī)定,身高1.4米以上兒童需購買240元的全價票。余女士的妹妹雖然才上小學四年級,但身高已超過1.5米,只能購買全價票。而余女士本人憑借學生證,卻能購買195元的大學生優(yōu)惠票。
“這合理嗎?妹妹才上四年級,就不能享受兒童票了?”余女士問道。
記者檢索公開資料發(fā)現(xiàn),我國兒童票政策在公共交通、餐飲、旅游景點等領域普遍存在,但具體規(guī)則差異顯著,甚至同一領域內也不統(tǒng)一。
例如,鐵路部門自2023年起實行“按年齡”或“按身高”標準的雙軌制購票方式,但實踐中,國鐵集團最新規(guī)定采用年齡標準。公路、水路客運也多采用類似“雙軌制”,航空則主要由航司自主制定。旅游景點的情況更為復雜: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(qū)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規(guī)定實行“年齡+身高”雙軌制。
而像迪士尼、環(huán)球影城、長隆等市場化運營的主題樂園,則標準各異:有的只看年齡,如上海迪士尼度假區(qū)和北京環(huán)球度假區(qū),3周歲(含)至11周歲(含)可用兒童票。有的只看身高,如貴州安順部分景區(qū)1.2米(不含)以下兒童免票,1.2米及以上需購全價票;浙江寧波海洋世界,1米至1.4米為兒童票。有的則采用“年齡+身高”雙軌制,如廣州長隆野生動物世界,適用于3周歲及以上未滿12周歲,或身高1米及以上未超1.5米的兒童。
“為啥有的地方只要是未成年人就不收費,有的地方就算才幾歲,身高超過1.4米就按成人收費?能不能統(tǒng)一一個標準呢?”不少受訪家長向記者吐槽說。
全國婦聯(lián)維權智庫專家張榮麗介紹,2020年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(guī)定:愛國主義教育基地、圖書館、青少年宮、兒童活動中心、兒童之家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;博物館、紀念館、科技館、展覽館、美術館、文化館、社區(qū)公益性互聯(lián)網上網服務場所以及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動物園、植物園、公園等場所,應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(yōu)惠開放;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、鐵路、水路、航空客運等應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(yōu)惠票價。
“然而,并未對兒童票的具體收費標準和判定方式(年齡或身高)作出硬性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相關場所在執(zhí)行中擁有一定的自主權?!睆垬s麗說。
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趙樹坤進一步分析,法律賦予的未成年人優(yōu)惠主要分出行和進入特定場所兩類,其具體權限和標準依據不同的法規(guī)或市場原則而定,導致實踐中標準混亂。
受訪專家認為,在特定場所,僅以身高或僅以年齡作為兒童票判定標準均可能存在一定局限性。
“以身高判定兒童票存在明顯局限?!壁w樹坤說,在兒童身份信息登記不完善的過去,身高因直觀性強而具備可操作性,但隨著社會發(fā)展,其弊端愈發(fā)凸顯。一方面,兒童營養(yǎng)水平提升導致平均身高持續(xù)增長;另一方面,這一標準違背“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”,遺傳、疾病、營養(yǎng)等因素造成的同年齡兒童身高差異,會導致生長發(fā)育較快的兒童無法享受應有福利,形成“身高歧視”。此外,該標準還會引發(fā)邏輯矛盾——若身高超標的兒童不能享受優(yōu)惠,那么身高不足標準的成年人是否應享受?允許則背離兒童票初衷,不允許則說明身高并非唯一標準,陷入兩難境地。
趙樹坤指出,以年齡判定兒童票同樣存在局限。盡管身份證、戶口本、電子身份證等可核驗真實年齡,但實際操作中問題不少:
首先,核驗時間成本高,兒童生長快,本人與證件上的面部特征、身形差異大,尤其在客流量大時,會顯著增加工作人員的核驗時間和成本,而身高判定則更為高效。其次,可能增加經營者的成本壓力,在景區(qū)游船等承重有限的場景中,身高和體重比年齡更適合作為判定標準;以飲食為主題的場所中,兒童食量與身高成正比,按年齡判定也不合理。最后,特殊情況下會威脅兒童安全,主題樂園中部分游樂設施如過山車、大擺錘等,身高直接關聯(lián)安全性,若僅按年齡判定,可能提升游玩危險系數(shù),通常這類項目會明確身高標準,低于標準則不允許購票或需成人陪同。
趙樹坤分析,未來可能會形成以“年齡”為主,“身高”為輔的兒童票判定標準。一方面,未來兒童票的判定標準將遵循“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”,大多數(shù)行業(yè)將發(fā)展為“年齡標準”和“年齡+身高”雙軌制;另一方面,兒童票的判定標準在遵循“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”的同時,也需要平衡市場的價值規(guī)律及經營者安全保障原則。當兒童與成人接待成本差異巨大、身高關涉兒童游玩安全時,“身高標準”應當繼續(xù)適用。
在張榮麗看來,關于兒童票判定標準的爭議,體現(xiàn)了公眾對于法律公平性的期待,也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規(guī)定的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”原則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要落到實處的呼吁。
“建議適宜兒童活動的場所學習故宮的做法,采用年齡制,對18歲以下的兒童施行參觀免費(低齡兒童應有成年人陪同)。對于目前因各種原因仍需要按照身高確定兒童票的,也應適時提高身高參數(shù)標準,讓更多未成年人享受到免費參觀、免費或者優(yōu)惠票旅行的福利,使未成年人共享國家發(fā)展的‘紅利’?!睆垬s麗說。
來源:法治日報
編輯:聶臻臻 孫錦
一審:姜健 李敬友
二審:孫瑞永
三審:管延會